江苏汽车技师学院
开水炉铺放经营询价公告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现就广陵校区、仪征校区宿舍楼开水炉铺放经营面向社会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编号及名称
项目编号:JSQY-2024031号
项目名称:江苏汽车技师学院开水炉铺放经营项目
二、项目介绍
1、项目简介:江苏汽车技师学院现有两个校区,分别为:广陵校区,约有在校生3800人;仪征校区,约有在校生2000人。现拟两校区投放30台开水炉,具体数量根据校方实际情况而定。
2、合作方式:学校只提供场地、水源、电源,不作任何投资,开水炉由中标方全额投资、自行安装,要求安装全新机,不得使用改装机、返修机,开水炉须安装过滤设备。中标方还需提供日常服务和管理,水、电费按照市场价单独计量,每学期末上交学校,水电表由中标方在校方指导下自行安装。中标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合作年限:本项目合作期为五年,即2024年9月1日起至2029年8月31日。若经营期内每年学生投诉超过3次或发生重大负面影响事件1次,校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校学生数量存在增减的可能,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合同期满后,中标人须将自行投入的设备设施无条件撤出并自行处理,装饰装潢等不可移动、拆除的设施及所有权属招标人的设备设施不得损坏。
4、最高报价:中标方收取开水费,预算价为0.15元/L。最高限价为预算价,高于预算价的作无效响应。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投标方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报价最低者中标,报价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交货时间:供应商须在8月20日之前完成开水炉安装调试工作。如在实施过程中,校方发现供应商无实施项目的能力,则视为虚假响应,校方有权解除合。
6、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产品、运输、安装、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2.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本项目除外,格式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本项目的除外);
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提供开水炉品牌授权书
2.提供一份类似开水炉运营合同。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整。开标现场采用现金(密封放在信封里)或微信支付的方式,不接受其他付款方式,未中标者现场退还,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各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在随后的投标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交通工具自配,且参加勘察的人员须是投标人的本单位职工,如需自行踏勘联系方式如下:
勘察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扬霍路1号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1391214807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投标报名及接收信息
(一)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的响应商,请于2024年7月2日16:30前将确认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中)发送至邮箱zhangyanblb@163.com,邮件主题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不接受没有报名确认的响应文件。
(二)投标文件接收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7月3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7月3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汽车技师学院后勤处
投标文件接收人:张老师
电 话:0514-87203899
八、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7月3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汽车技师学院后勤处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扬霍路1号江苏汽车技师学院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询价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份正本,报价单单独密封。
2、本询价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潜在投标人对询价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有关本次询价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汽车技师学院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2024年6月27日
苏公网安备 321002020103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