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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部门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3 浏览次数:13138

关于印发部门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

为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将《部门工作职责(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部门工作职责(试行)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部门工作职责(试行)

 

   

 

党政办公室 2

发展规划处 2

组织人事处 3

纪检监察室 3

财务审计处 4

学生工作处 4

教务处 5

成人教育中心 5

科技处 6

督导室 6

质量管理办公室 7

招生就业处 8

校企合作办公室 8

后勤处 9

安全保卫处 9

基础教学部 10

汽车工程学院 10

交通运输系 11

机电信息系 12

培训中心 13

职业技能鉴定所 13

仪征校区管理办公室 14


党政办公室

1.负责学院党委、行政日常事务的处理。

2.负责学院党委会、行政办公会会议决定的落实、协调、督查督办工作。

3.负责党委、行政综合性会议会务和文字工作。

4.负责中心组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宣传、文明单位创建、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

5.负责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合同管理、印章使用、对外联络、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

6.负责信息公开、办公自动化管理等工作。

7.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8.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展规划处

1.负责研究制定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

2.负责学院重要、重大项目的立项申报。 

3.负责组织学院各项重大问题的调研,制订和完善学院重大改革方案。

4.负责职业教育研究工作。

5.负责学院综合统计和上报工作。

6.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人事处

1.负责党员发展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

2.负责学院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

3.负责学院人事、人才管理工作。

4.负责学院统一战线工作。

5.负责外事工作。

6.负责全院教职工培训计划的制定。

7.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8.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

1.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负责信访工作。

3.负责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4.督促学院基建(维修)、政府采购、教材、图书采购、职称评定等各项工作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  

5.加强纪检监察室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6.落实好“四种形态”。

7.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8.完成学院党委、纪委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审计处

1.负责建立健全学院财务管理各项制度。

2.负责学院预决算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3.负责审计工作。

4.对部门经费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内控制度的执行督导。

5.对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处

1.负责制定全院学生工作计划。

2.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与学生安全工作。

3.负责学生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奖惩工作。

6.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7.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

8.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军训、体检工作。

9.负责对各院系(部)班主任工作的业务指导。

10.负责检查和评估各院系(部)的学生工作。

11.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12.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

1.负责全院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监控工作。制订和完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教学文件。提出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和实施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2.组织系(部)制定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提出专业设置、调整意见,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实施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3.负责全院教学组织和运行情况,组织落实培养计划和教学安排,负责学生考务管理、成绩档案管理与审核工作。负责学院信息化教学建设工作,统筹教学资源共享管理。

4.负责全院教研活动的开展和管理,指导和督促系(部)开展教研活动。组织开展教师业务考核,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5.负责全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与落实,编制师资培训计划及具体实施工作。

6.负责教材和图书馆资源建设、使用、管理。

7.负责本部门教学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8.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9.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人教育中心

1.负责学院各类成人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培训计划的编制、报批及组织实施。

2.负责各类成人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教学管理和学籍管理。

3.负责各类成人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毕业证书的核定发放。

4.负责继续教育的合作事宜。

5.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技处

1.负责学院的科研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与实施,相关政策办法制定等。

2.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和校企合作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论证、实施、经费管理、项目结题鉴定以及统计管理工作。

3.负责学院产学研校企合作和国际合作交流等工作。

4.负责教科研项目成果转化推广、科技产业的组建与管理、学术交流活动,对外科技服务及其管理工作。

5.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导室

1.负责教学督导和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2.负责拟定并实施教学质量监控、评估方案。

3.总结推广教学经验,对课堂教学改革、教学模式改革等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4.指导并督促、检查各教学部门的教师业务考核工作,为教师的职称晋升、奖惩等提出意见。负责教师任课资格审核。

5.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质量管理办公室

1.负责学院质量体系的拟定、推行,并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手册》,组织编制、审核、修订《程序文件》等体系文件,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3.负责学院质量管理体系的宣贯工作,检查、督促、协调有关质量重要工作的策划过程。

4.组织并实施学院内部质量审核工作,发布审核报告。接受质量投诉,检验纠正和预防的结果,做好审核结果的处理工作。

5.制订并实施学院质量体系培训计划,负责内审员和质管员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就业处

1.负责学院招生工作。

2.负责毕业生就业推荐、双创以及就业服务工作。

3.负责联合办学工作。

4.负责毕业生跟踪调查、信息反馈和校友会工作。

5.负责专业拓展与改造的调研工作。

6.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企合作办公室
1.负责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制定相关制度。

2.负责审核校企合作项目,审定合作协议。

3.加强与行业、企业的联系,拓宽校企合作渠道与途径,推进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4.负责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跟踪、评估、考核。

5.分析校企合作运行状况,并针对有关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

6.收集整理年度校企合作项目材料,做好备案、存档工作。

7.负责校企合作委员会相关工作。

8.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9.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处

1.负责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修缮。

2.负责校内房产的维护管理和房改工作。

3.负责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4.负责校园水、电、气的供应保障及安全工作。负责学院节能减排工作。

5.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绿化美化亮化和爱国卫生工作。

6.负责医疗、卫生工作,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7.负责学院一卡通中心的管理工作。

8.负责后勤社会化的监管工作。

9.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保卫处

1.负责维护校园治安环境。

2.负责督查指导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消防工作。

4.负责值班管理,指导、考核物业安保工作。

5.负责安全、普法的宣传教育培训。

6.负责及时处理、上报违法事件,参与民事纠纷调处。

7.负责校内暂住人口和户籍管理。

8.负责“双拥”、人武、交通战备工作。

9.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创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10.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11.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础教学部

1.按照学院教学实施计划,负责公共基础课的教学组织管理、教研教改工作。

2.负责基础部教学质量的管理与监控,保证教学秩序正常稳定。 

3.负责基础部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教师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基础部课程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

5.负责学生思想政治系统教育的组织和实施。

6.负责学院体育教学管理和实施。

7.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

8.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汽车工程学院

1.负责制定并实施本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

2.负责本院教学管理。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3.负责本院专业建设。根据学院的发展目标和要求,制定本院专业拓展规划,负责示范品牌专业创建。

4.负责本院校本教材编写及选用、课程建设、教学科研、技能竞赛、实验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5.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选拔学科带头人,建设好学术梯队。加强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和业务素质。

6.负责实施本院学生的常规管理,班主任队伍建设与聘任管理工作。

7.负责本院专业学生的招生、实习、就业等工作。

8.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9.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交通运输系

1.负责制定并实施本系发展规划、工作计划。

2.负责本系教学管理。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3.负责本系专业建设。根据学院的发展目标和要求,制定本系专业拓展规划,负责示范品牌专业创建。

4.负责本系校本教材编写及选用、课程建设、教学科研、技能竞赛、实验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5.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选拔学科带头人,建设好学术梯队。加强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和业务素质。

6.负责实施本系学生的常规管理,班主任队伍建设与聘任管理工作。

7.负责本系学生的招生、实习、就业等工作。

8.负责本系对外服务与合作。

9.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电信息系

1.负责制定并实施本系发展规划、工作计划。

2.负责本系教学管理。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3.负责本系专业建设。根据学院的发展目标和要求,制定本系专业拓展规划,负责示范品牌专业创建。

4.负责本系校本教材编写及选用、课程建设、教学科研、技能竞赛、实验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5.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选拔学科带头人,建设好学术梯队。加强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和业务素质。

6.负责实施本系学生的常规管理,班主任队伍建设与聘任管理工作。

7.负责本系学生的招生、实习、就业等工作。

8.负责学院信息化平台建设,设备、软件维护管理工作。

9.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培训中心

1.负责编制学院培训发展规划,制定学院年度培训。

2.负责对外各类培训学员的招生工作,做好学员的管理、内外协调工作。

3.负责行业主管部门各类从业资格证人员培训教学、考核和发证工作。

4.负责汽车驾驶培训学员的招生、报名、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工作。

5.负责驾驶员培训行车安全与教育工作。负责教练车辆管理、培训设备设施的更新、维护、修理、报废工作。

6.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所

1.负责制定并实施技能鉴定所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管理学院各系部学生的技能鉴定工作。

3.负责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经鉴定中心审核后,核发准考证。

4.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实施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

5.负责聘任考评员,组成职业技能鉴定专业考评组织,并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负责鉴定过程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收集汇总鉴定相关资料,报送上级鉴定中心,办理核发证书手续。

7. 负责提供技能鉴定咨询和相关信息统计,整理鉴定人员档案并及时归档。

8.负责技能鉴定所教学硬件设施完善工作。

9.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仪征校区管理办公室

1.负责基建项目立项、报审、报建、验收等工作。

2.负责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招标工作。

3.负责工程质量的跟踪管理。

4.负责基建进度安排,合理控制投资指标,配合做好工程审计工作。

5.负责基建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移交工程档案。

6.综合管理仪征校区的建设、运行,督促参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

7.负责仪征校区的对外联络工作。

8.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9.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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