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4-2025学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共3天。
二、相关要求
1.安全保卫处要统筹做好假期安全和值班工作。各部门放假前,要认真细致地进行安全自查,消除隐患,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部)要加强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人身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全体教职工外出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3.请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值班规定,在岗在位,做好值班记录,遇到突发事件按照相关制度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
苏公网安备 321002020103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