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校历,经研究决定,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
二、相关要求
1.各部门要在放假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2.安保处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安排,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
3.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做好值班记录,遇到突发事件按照相关制度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苏公网安备 321002020103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