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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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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职工复工复岗准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9 浏览次数:22528

各部门、全体教职工: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精神,为统筹推进学院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做好教职工复工复岗准备及相关工作,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现就教职工有序复工复岗工作通知如下:

一、外省市教职工返扬安排

1.所有外出的教职工即日起返扬,到扬后自行居家健康观察。

2.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仍滞留在外地不能返扬的教职工,需提交书面说明材料报部门同意,学院防控办备案,可以暂缓返回扬州,待禁令解除后尽快返回,同时向学院报告。

3.教职工确定返程安排后须向所在部门报告,同时向所处社区报告,填写学习通“出行情况报备”,并如实按时填写“每日健康打卡”。

4.居住在校内的教职工返扬后在宿舍居家健康观察14天,居家健康观察期间,不得出入办公场所。

5.教职工返程途中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二、实行弹性工作制

1.自2021年9月10日起,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每天必须安排1-2人到校工作,处理返校申请、防疫准备和日常事务。

2.自2021年9月13日起,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本着“非必要不到校”的原则,安排部门2-3名行政人员复工。教师实行居家办公,继续做好线上教学和秋季学期开学准备等工作。行政人员有教学任务时可在家或在校开展线上教学。

3.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到校。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的不能以疫情为由拒不复工复岗,根据工作需要做到随叫随到。

4.各部门必须坚持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所有办公场所必须按要求做好通风、消毒等防护工作。物业负责对学校公共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电梯等进行定期消杀。

5.所有复工要求按照《关于复工复学返校工作管理的通知》(见附件,9月3日已上传部门负责人群)执行。各部门要严格把控,提前一天将审批名单导出加盖部门公章报防控办备案后方可入校。

三、其他有关事项及要求

1.各部门要按照学院2021年党政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任务安排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促进学院高质量发展。

2.根据党章和党规,各支部要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开展好正常组织生活。

3.全面恢复正常工作秩序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 复工人员审核花名册.xlsx

附件2 健康承诺书.docx

附件3 关于复工复学返校工作管理的通知.doc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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