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SQCJS-20201101-1号
二、项目名称:仪征校区食堂承包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康邦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江宁科学园新亭路9号市政天元城檀香座10-604
中标(成交)金额:营业额的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仪征校区食堂承包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1、仪征校区食堂一个,一层面积为900m2、就餐位约400个左右、售卖窗口8个;二层面积为1000 m2,就餐位约350个左右;食堂设有独立接待包间及厨房主要设备、设施。 服务要求:1、食堂内部采用不锈钢化设备,能基本满足食堂运转的需要。校园全部使用一卡通售饭系统,禁止使用现金付款。燃料采用天然气。水电气费按市场价收取,不另加管理费,由学校统一扣款对外结账。 2、部分餐饮的餐具、炊具由各成交供应商自己准备,一二层餐厅及包厢的餐桌椅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餐厅等公共部位保洁及学生餐具的清洗、消毒、日常维修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服务时间:三年,起始日期以校方确定的为准。(其中第一学期为试用期,试用期间如果供应商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采购人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在正常经营期间,每年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即供应商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采购人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考核合格的,可以至合同期满。 服务标准:1、成交供应商需具有独立供应2000人团餐和培训餐以上规模供应能力; 2、具有完整的驻点经营管理团队; 3、餐厅按照学校要求提供节假日供应及夜宵供应。 4、餐厅有能力承担公务接待用餐和学校各类培训人员的用餐。 5、成交供应商承诺: (1)承诺提供每学期不少于20名学生勤工俭学岗位,提供免费工作餐,每生每月发放不少于150元的补贴。 各单位在投标时须明确本要求支出。 (2)承诺不转让:必须承诺在成交后,法人或委托人亲自对成交食堂进行管理,不另转让或委托他人进行管理。 (3)磋商供应商必须承诺其拟派遣的食堂负责人能满足以下的资质要求: 1)本项目食堂负责人必须配备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厨师及以上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具有3年(含)以上的高校或中职院校或大型企事业单食堂管理经历(须提供服务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原件),且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连续6个月磋商供应商为其本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查询证明。企业法人是本项目食堂负责人的可不提供)能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为学校师生服务的思想意识,近3年经营管理期间无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无不良社会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6、符合从事餐饮健康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相关行业规定,所有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有效时间内健康证及其他相关证明,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自理。 (2)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须穿戴统一服装和配备与所从事工作有关的劳保用品,费用由成交单位自理。 (3)合同期满所有员工无条件撤出学校。 7、成交供应商须加强设备管理做到: (1)做好采购人所有资产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2)成交供应商因经营需要添置的设施、设备,由成交单位自行添置、费用自理,合同期满规校方所有。 8、成交供应商须加强经营管理做到: (1)成交供应商的经营范围仅限于成交规定的内容,不得擅自增加新的经营项目。 (2)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采购人规定,若有变动,采购人事先通知成交单位。节假日是否正常营业由采购人确定。 9、成交供应商须加强安全卫生管理,做到: (1)必须确保食堂饭菜的质量,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做到食品卫生、安全,经得起上级部门及采购人组织的各项检查,保证放心卫生。 (2)经营场所的后场每月进行一次防鼠,及时灭蝇,并形成记录,交给采购人。 (3)时刻关注食品安全,每个工作环节要进行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报告。 10、合同期满,成交供应商认真做好人员的撤场工作。最后一个月的营业额和风险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共同作为撤场保证金,如果在规定撤场时间后每延迟一天,撤场保证金中扣除5000元作为处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徐静文,沈贵诗、李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固定价3000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
地 址: 仪征市月塘镇石柱山路18号
联系方式: 15952718690
名 称: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 0514-82129526
项目联系人: 相老师
电 话: 1595271869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苏公网安备 321002020103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