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汽车技师学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
执纪问责的通知
各部门、各支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人社厅、交通运输厅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实际行动坚决扛稳疫情防控监督保障这一政治责任,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通知,请大家遵照执行。
一、基本要求
各部门、各支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挺身而出、英勇奋斗,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诠释忠诚与担当。
二、监督机构
监督工作在学院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办事机构为纪检监察室。
三、监督清单
1.部门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不能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不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
2.部门负责人不重视、不落实,或者落实防控措施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弄棚架的;
3.党员、干部出现聚众赌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的;
4.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导致严重后果的;
5.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的;
6.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弄虚作假、作风漂浮、贻误工作、失职渎职的;
7.造谣传谣歪曲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言论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扰乱社会秩序的;
8.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的;
9.值班人员不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的;
10.其他不当行为导致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受挫的。
四、监督方法
1.通过学院“四位一体”综合平台(1.电话:87203646;2.邮箱:jsqyjjjc@163.com;3.校内信访举报箱;4.办公室1007)接收监督举报线索;
2.通过实地督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开展监督。
五、执纪问责
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渎职、失职、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确保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
苏公网安备 321002020103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