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扬州军分区联合发文,我院被命名为“扬州市双拥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扬州市“双拥模范单位”每4年评选命名一次。此次评选是对2008年-2012年各单位“双拥”工作的总体测评。依据“组织健全、政策落实、活动经常、关系融洽”的标准,全市共有34个乡镇(街道)、39家单位被命名,我院也榜上有名。
长期以来,我院高度重视国防教育,以争创“双拥先进单位”为抓手,以推进学生国防教育为重点,结合学校实际,整合各方力量,开拓创新,争创特色,增进军政军民团结,深入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活动,营造爱国拥军的浓厚校园氛围,在警校共建、国防教育、拥军拥属活动中取得了一定成绩,“双拥”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方向发展,学院国防教育及双拥工作整体水平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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