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汽车技师学院
2019年秋季及2020年春季教材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江苏汽车技师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江苏汽车技师学院2019-2020学年教材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汽车技师学院2019-2020学年教材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QCXY-2019-00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2019年秋季及2020年春季,公开出版发行的,在校师生使用教材。具有政策性采购的教材和学校自编教材不在招标范围。
数量:50000册左右,共计160多个品种,涉及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航空工业出版社,国防工业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等30家左右出版社。服务年限为1年,确定1家供应商。
本项目采购总实洋为120万元左右,按实洋以及投标折扣率结算。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本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请2019年7月30日-2019年8月6日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前往指定地点购买。购买时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新闻出版广电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报名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报名处窗口(扬州市翠岗路48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19年8月6日下午5:00,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汽车技师学院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9年8月20日 下午 2: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8月20日 下午 2: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虞亚超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8月20日 下午2:30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虞亚超
电话:18552578990
办公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邮政编码:225000
(二)采购单位:江苏汽车技师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14-87203899
办公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扬霍路1号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514902678510909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19年 8 月 20下午 2:3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凭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至代理机构二楼报名处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条。投标保证金将按保证金交纳凭证信息原渠道退回。(友情提醒:保证金交纳凭证中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和开户行行号信息需清晰可辨,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0日
苏公网安备 321002020103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