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学院综合实训楼消防设施工程的经验收,大楼各项消防设施达标,工程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扬州市消防支队出具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学院综合实训大楼分为地下一层,地上十三层,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建筑高度51.45米,属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高。学院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要求规定,严格做好实训大楼消防安全设施工作。
2016年12月22日,扬州市消防支队对大楼进行了预验收,对大楼消防图纸、消火栓给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体统、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防火隔离系统等进行了现场检查测试,并结合资料审查,综合评定大楼消防验收合格。
苏公网安备 321002020103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