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被市文明办、扬州军分区政治部、扬州市双拥办联合确定为“十佳军民共建示范点”,这是继学院荣获扬州市“双拥模范单位”后的又一荣誉。
多年来,我院按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要求,与部队保持着“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民共建关系,与市广陵消防大队多年的共建合作。双方通过开展警校共建活动,不断提升了“军爱民,民拥军”的活动主题,在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和发展警校团结方面作出了一定贡献。3月25日上午,学院蒋志伟副院长、消防大队陈鸿大队长在消防大队荣誉室共同接受“示范点”牌匾,双方领导表示要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共建内容,在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中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苏公网安备 32100202010353号